財政部出臺辦法支持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資料圖片:10月12日,租到廉租房的銀川市部分城市低保戶在入住儀式上。當日,銀川市又有60戶城市低保家庭拿到廉租住房鑰匙。目前,銀川市廉租住房保障面已經覆蓋1605戶城市低保戶。新華社記者劉泉龍攝
近日,財政部印發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中央財政將安排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支持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該辦法將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將按照因素法和公式法計算分配給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分配因素包括財政困難程度和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進展情況,其權重分別佔30%和70%,既充分考慮了當地財政困難狀況,又兼顧了當地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實績,體現了中央財政對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落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情況的補助和獎勵。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數額將依據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及新疆兵生産建設團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進展情況進行適時調整。
《辦法》要求,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財政部門要確保中央廉租住房專項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專款專用。對於違反規定,騙取中央廉租住房專項補助資金,不按規定分配使用中央廉租住房專項補助資金的,中央財政將相應扣減下一年度分配該地區或兵團的中央廉租住房專項補助資金金額。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此外,財政部駐相關地方的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也將進行監督檢查,切實保障中央廉租住房專項補助資金的使用。
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
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城市居民住房問題,始終把改善群眾居住條件作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産業發展的根本目的。20多年來,我國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城市住宅建設持續快速發展,城市居民住房條件總體上有了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相對滯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不夠完善,政策措施還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還比較困難。
建設部答問:多渠道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
建設部新聞發言人:關於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廉租住房制度主要有兩種方式:第一是對在市場承租住房的家庭發放租賃補貼;第二是直接提供廉租住房即實物配租。目前,各地對低保家庭,按照缺房面積基本給予全額租賃補貼。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範圍擴大後,對低保家庭保留現行規定;對其他低收入家庭,要按照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以及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市場平均租金、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租賃補貼標準,以此計算補貼額,多租不多補、少租不少補。
國土資源部解讀保證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政策
9月30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通知》,就進一步加大土地供應結構調整力度,保證用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住房用地作出了部署。
關注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解讀:住房保障藍圖鋪開
廉租住房作為住房保障政策體系的基礎,其近期和中期目標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加大棚戶區、舊住宅區改造力度,力爭到“十一五”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農民工等其他城鎮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得到逐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