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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發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施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1日   來源:解放日報

    10月30日舉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聞發佈會上,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發佈了最近頒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該“資助政策體系”將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基本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需求;確保每個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都能得到資助或獎勵,使他們能順利完成學業。

    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方式和內容主要有:

    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年度獲獎學生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年度獲獎學生數,國家規定為3%在校生。在此基礎上,上海市在市屬高校範圍內每年再增加2000人,資助標準均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適當向國家急需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的學生傾斜。

    普通高校學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年度資助學生數約佔在校生的20%,具體比例根據國家規定、上海市招生規模和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數量等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500元。

    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國家助學金:對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在籍在滬就讀的在校生,每生每年資助1000元,每生資助兩學年。最後一學年實行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對中等職業學校(不含綜合高中)實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政策,資助其中所有農村、海島生源學生和城鄉低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個學生每年3100元至4500元。

    上海市獎學金:主要用於獎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這一獎勵政策同時包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年度獲獎學生數為1000人,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年度獲獎學生數約佔在校生的5%,每年度約為10000人;分設一、二、三等獎學金,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

    上海市高校畢業生艱苦地區就業獎勵金:獎勵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中志願服務西部1年及以上的畢業生,每生每年獎勵5000元,獎勵年限最長為2年。獎勵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中志願服務上海市偏遠農村學校5年及以上的畢業生,獎勵標準為每生10000元,按年均2000元逐年發放。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專業獎勵金:用於獎勵當年報考上海市社會經濟發展急需、緊缺專業,被符合條件的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已通過“百校重點建設工程”合格驗收)錄取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急需、緊缺專業目錄每年定期公佈,“專業獎勵金”每年獎勵8000名學生(轉學、轉專業和休學的除外),獎勵標準為每生1600元一3000元。

    焦揚表示,上海市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負責學生資助的日常管理。市有關部門將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擠佔挪用資金、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洪梅芬 蔣婭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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