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質量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部《關於集中整治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的通知》的要求,青海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衛生廳決定,今年年底前青海省將集中整治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
這次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整治的重點和目標是:嚴厲查處發佈虛假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的行為;嚴厲查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中使用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行為;嚴厲查處藥品廣告誇大功能、保證療效和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療效以及醫療廣告保證治愈的行為;嚴厲查處未經審查擅自發佈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的行為;嚴厲查處以新聞形式發佈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通過集中整治,禁止並取締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促使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發佈秩序明顯好轉。
對在專項整治中發現的發佈影響惡劣的虛假違法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發佈者,將依據《違法廣告公告制度》予以曝光;對屢次發佈違法廣告的媒體單位,將依據《停止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廣告業務的實施意見》,做出停止或暫停其廣告業務的處罰;對發佈嚴重虛假廣告涉及的藥品,採取暫停銷售、公開更正等行政強制措施;加大對發佈虛假違法廣告有關醫療機構的曝光和警示力度,強化社會監督,對屢次發佈虛假違法廣告或者警告後拒不限期整改的醫療機構,堅決實施責令其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措施,以有效震懾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當事人。(作者 靜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