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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在昆明召開全國新聞出版法制工作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6日   來源:新聞出版總署網站

    由新聞出版總署舉辦的全國新聞出版法制工作會議11月22日至23日在昆明金龍飯店召開。新聞出版總署黨組成員、副署長李東東出席會議並講話,雲南省副省長高峰到會致辭。總署政策法規司司長王濤、副司長于慈珂分別主持會議。中宣部、國務院法制辦、總署報紙期刊出版管理司、圖書出版管理司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的相關負責人近100人參加了會議。

    李東東在會議上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充分發揮新聞出版法制工作對新聞出版發展、改革、服務和監管的規範、保障和支持作用,為推動新聞出版業實現大發展大繁榮提供堅實的法制保證。

    完善與“四大準入”相關法律制度

    李東東指出,要按照責任政府、服務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建設。在總署層面,要對新聞出版管理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繼續做好《出版管理條例》配套規章的制定、修訂工作。當前,要重點結合建立以法人準入、産品準入、職業準入、崗位準入這“四大準入”為基礎的行業管理體系,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在法人準入方面,已有的《出版管理條例》、《報紙出版管理規定》、《期刊出版管理規定》對出版單位的設立審批條件都做了一些規定,即將頒布《圖書出版管理規定》、修訂《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互聯網出版管理規定》,明年計劃修訂《複製管理辦法》、《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等規章,進一步完善各類單位的準入條件;在産品準入方面,要研究制定改進書號、版號管理的辦法,既要改善服務,更要加強調控;在職業準入、崗位準入方面,即將頒布《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規定》,明確責任編輯等重要崗位的準入條件和註冊辦法,探索建立新聞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

    條件成熟時進一步減少或下放審批項目

    李東東説,新聞出版行政機關要繼續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總署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在條件成熟時進一步減少或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改進審批方式。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認真總結以建立政務大廳、設立行政審批辦公室、網絡監管等方式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經驗,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制約,努力在規範審批行政、創新審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長效機制等方面取得新的進展。

    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經常化、規範化

    李東東説,新聞出版法制工作部門要指導執法機構在執法、監管工作中正確認識和處理依法行政與執行黨的宣傳紀律的關係,將執行黨的宣傳紀律與堅持依法行政相結合。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各項制度,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經常化、規範化。對法制工作機構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要明確職權,提高要求,規範程序。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和行政處罰文書的審核制度,規範性文件和行政處罰文書送領導簽發前,必須送法制工作部門審核;在執法監督方面,總署和地方要加強聯絡和協調,地方新聞出版法制工作部門在復核重大案件時,要及時向總署彙報情況;總署要有效指導地方的執法工作,防止在具體案件中出現被動。

    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加強行政復議工作

    李東東在講話中指出,新聞出版法制工作部門作為各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的復議機構,要吃透條例精神,不斷提高辦案能力。要積極受理、依法公正審理行政復議案件;實行綜合執法的地區,對於綜合執法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上一級政府的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是行政復議機構,要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要按照《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健全行政復議機構、充實行政復議人員,保證行政復議機構的辦案能力與工作任務相適應。她説,目前,無論是總署還是各地新聞出版局,法制工作機構、人員的情況都與實施條例的要求有很大差距,總署黨組已經專題研究了行政復議機構、人員的問題,並責成有關部門積極推動解決,希望各地新聞出版局也借此機會加強復議機構、人員的建設。

    “五五”普法重在抓落實、出實效

    李東東説,新聞出版總署根據中央文件精神,結合新聞出版工作實際,制定了《全國新聞出版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今後幾年的工作就是抓落實、出實效。總署政策法規司聯手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研發出版了《全國新聞出版系統學法用法實用軟體》,內容十分全面,具有很強的針對性、知識性和實用性,是全國新聞出版系統“五五”普法指定讀物。她希望各地新聞出版局把《軟體》推廣普及到本地區所有新聞出版行政機關和新聞出版單位,充分發揮《軟體》的普法新平臺、新抓手作用。

    創造條件實現專職人員從事法制工作

    李東東指出,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新聞出版法制工作的任務更加繁重,職責更加重要。因此,要切實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的作用,併為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她説,目前全國有半數以上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沒有獨立的法制工作機構,大部分是和辦公室合在一起,由於機構沒分開,也基本沒有專職人員從事法制工作。這種情形和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要求極不適應,和新聞出版改革發展的要求也不適應,應當儘快改變。她強調,新聞出版法制隊伍要適應法制工作任務和職責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學習,不斷強化自身建設,嚴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充分發揮法制工作機構的作用。(中國新聞出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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