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司法所基礎設施薄弱的狀況,江蘇省財政專門安排1556萬元資金,用於支持蘇北五市和黃橋、茅山老區40個縣區723個司法所的裝備改善。12月17日和18日,全省基層司法所裝備發放儀式和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會議分別在連雲港和淮安舉行,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出席會議並講話。
林祥國對江蘇省基層司法所的工作成績給予充分肯定。他説,司法所作為基層政法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法制宣傳等九項職能,是平安穩定的保障者、和諧社會的建設者、地方法治的推動者。他強調,要從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司法所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提高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水平。重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司法所管理,努力推進司法所建設又好又快發展,真正將司法所打造成為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線平臺。
他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按照中央領導同志指示和省委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確立重心下移、強化基層的思想,切實把司法所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為加強司法所建設提供組織保障。要根據實際情況,理順司法所的管理體制,逐步實現司法所“機構獨立、編制單列、管理規範”的目標,更好地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司法所經費保障制度,確保司法所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業務經費、專項經費等列入年度財政預算,逐步改善司法所交通、通訊等物質裝備條件,以滿足司法所工作正常開展的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