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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通知加強市場監管嚴查擾亂市場秩序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1日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近一段時期,少數零售企業採取不正當競爭、違法促銷等手段,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影響了群眾的正常生活,嚴重擾亂了商品流通秩序。為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執法,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維護商品流通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機關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商品流通秩序。

    通知指出,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商品流通秩序監管,國務院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穩定。各級工商機關要充分認識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商品特別是食用植物油、糧食、肉類、蔬菜、奶製品、副食品等群眾日常生活必需品流通秩序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按照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相統一的要求,切實履行市場監督管理職責,不斷加大市場執法力度,嚴厲查處擾亂市場經營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確保商品流通秩序和市場消費安全。

    通知強調,各地要以商場、超市為重點場所,以規範銷售者商品經營行為為重點內容,嚴格規範商品交易行為,切實維護流通領域商品經營秩序。一是要加大對商品銷售者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針對一些商場、超市違反規定濫收所謂“過節費”、“入場費”、“促銷費”等費用,增大商品流通成本,侵害供應商合法權益,以及虛假打折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加大對商場、超市的巡查力度,加強對商場、超市等商品零售商與供應商交易行為以及促銷行為的監督檢查,對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與供應商銷售商品沒有直接關係、應當由零售商自身承擔的費用,收取費用不提供相應服務等濫用優勢地位的行為以及商業賄賂、限制交易等妨礙公平競爭行為,虛構原價打折、虛構清倉等違法促銷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二是要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各地要以監測和快速檢測為重要手段,以食用植物油、糧食、肉類、蔬菜、奶製品、副食品等群眾日常生活必需品為重點商品,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專業門店為重點場所,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質量監測中發現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品,要依法採取責令經營者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追回或銷毀等退市措施,並有針對性地加強跟蹤監管,確保不合格商品及時規範有效退市。三是要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違法經營、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兩、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散佈虛假信息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四是要進一步加大消費維權力度。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健全消費者諮詢和申訴、投訴的受理、查辦、反饋等制度,認真受理和及時依法處理消費者的申訴舉報,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各地要有針對性地引導和監督經營者自律,促進經營者誠信守法規範經營。一是要引導督促經營者建立健全商品質量自律管理制度。繼續嚴格生産經營主體市場準入監管,積極推進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協議準入、進貨檢查驗收、不合格商品退市、質量承諾、市場開辦者質量管理責任等經營者自律制度建設,引導監督經營者自覺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嚴把商品質量市場準入關。二是要教育、引導、支持商品經營者建立健全經營行為管理制度。加強與商務、價格、稅務、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和與行業組織的溝通合作,共同督促經營者加強交易行為、銷售行為的自我檢查和管理,規範與供應商的交易行為和商品促銷行為。(中國工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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