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工商總局:建立完善監管機制 紮實推進"紅盾護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孫玉波)為了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國家工商總局近日提出,繼續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

    國家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提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紅盾護農”工作中,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並建立健全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民增收的新舉措;積極建立和完善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提高“紅盾護農”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

    這位負責人談到,要建立農資市場信息化監管機制。充分發揮網絡信息資源優勢,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快“紅盾護農”行動信息網建設,及時傳達上級的有關指示和政策,公佈農資商品質量監測情況,通報農資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各地要加強溝通協作,逐步實現農資商品監測結果共享,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避免重復抽檢,合理減輕農資經營者的負擔。

    要建立健全農資商品質量追溯制度。在確保農資經營者建立健全並執行索證索票、進貨臺賬制度的同時,進一步引導農資經營者建立和完善購銷臺賬制度、不合格農資退市制度、質量承諾制度和市場開辦者質量責任制度,用制度規範經營者經營行為,實現農資商品可追溯監管。

    要強化農資市場主辦者、經營者責任制。引導農資市場主辦者、經營者牢固樹立農資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理念,督促農資經營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詳細驗明有關質量合格證明和標識,對農資的購進、儲存和銷售全程規範管理,嚴把農資質量市場準入關。

    “要繼續推行和完善種子留樣備查公告制度”,這位負責人説,要進一步規範種子留樣備查公告制度,實行農資協會、農資市場和農資經營者設立符合種子保存條件的留樣室留樣,並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督封樣,留樣時間最少為一個種植週期。

    積極推行農資“質量承諾先行賠償”制度。有條件的地方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支持和指導當地行業協會建立農資商品質量保證基金,實行農資商品質量承諾和先行賠償機制,切實維護農民利益,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保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

    要大力支持建立農資連鎖經營和農資經營放心店。鼓勵和支持信譽好、規模大的農資企業到鄉村開展農資連鎖經營,進一步推廣農資商品銷售與農資技術指導相結合的農資連鎖店,暢通農資流通“綠色渠道”;要鼓勵和引導農資經營者積極創建“農資經營放心店”,方便廣大農民群眾購買放心農資。

    嚴格責任制度,根據屬地管理和農資市場網格化監管原則,全面落實農資市場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發揮基層工商所的作用,把“紅盾護農”的各項工作細化責任落實到人,確保責任到位,職責分明;嚴肅查處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對發生重大假劣農資案件,造成嚴重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堅決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同時,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切實提高農資經營者的素質。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發揮農資行業協會自我教育、自我規範、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自律作用;充分調動和發揮各行業協會在農資市場管理和農資打假活動中的積極作用,引導會員誠信經營,公平競爭。 

 
 
 相關鏈結
· 河南啟動農資打假“2008紅盾護農”專項治理行動
·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
· 綜述:開展“紅盾護農”行動 保護農民合法權益
· 懷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五措並舉提早安排“紅盾護農”工作
· 青海省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行動惠及農民群眾
· 工商部門在農資市場監管中將繼續開展“紅盾護農”行動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