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湖南省省長周強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實施湘江流域綜合治理。會議強調,湖南省各級各部門都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認真落實綜合治理方案和各項治理措施,促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會議指出,實施湘江流域綜合整治,事關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事關湖南省人民的根本利益,事關長株潭城市群“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全局,意義十分重大。湘江是湖南的母親河,湖南之美美在湘江。湘江縱貫湖南南北,流域人口占全省的57.1%%,GDP佔全省的72.4%%,工業增加值佔全省的64.3%%,集生活飲用水、生産用水、航運、發電等諸多功能于一體,在全省發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近年來,為維護湘江流域安全,湖南省積極推進湘江綜合治理,已投入較多的物力財力,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湘江流域環境污染問題和飲用水安全的隱患仍然比較突出,全面實施綜合治理已刻不容緩。
會議原則通過《關於湘江流域水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會議強調,實施湘江流域綜合治理,一要進一步深化認識。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深刻認識實施湘江流域綜合治理的重大意義。整治方案的全面落實,是鞏固洞庭湖綜合整治成果的重要措施,是推進“兩型社會”建設、構建和諧湖南的重要標誌。二要切實加強領導。會議決定成立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江流域綜合治理委員會,由省長周強任主任,常務副省長于來山任常務主任,副省長劉力偉任執行主任,省直相關部門和湘江流域8個市的市長任成員,統一協調解決實施綜合整治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決策。三要堅持綜合施策。實施湘江流域綜合治理涉及到很多方面、很多環節,各個部門、各個方面都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落實措施,積極做好相關工作。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政策,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加大實施湘江流域綜合治理的政策支持力度。要有效整合節能減排、環境整治、水利建設等各方面的資金,加大湘江流域綜合治理投入。今後新增財力主要用於社會事業發展,包括環境治理和保護。四要抓緊完善方案。在綜合整治規劃總目標不變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綜合整治方案,編制相關應急預案。總的是要突出重點,細化措施,積極穩妥實施,力爭綜合整治目標的如期實現。
會議還研究了湖南省人民政府2008年立法計劃及其他事項。(記者 徐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