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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加強環境監管 5種違法行為將受最高限額罰款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21日   來源:寧夏日報

    記者20日從有關會議上獲悉,今年起對五種環境違法行為將立案查處,給予最高限額罰款處罰。對整改依然不達標的企業,環保部門將實行限排限産、拉閘斷電、停産整治直至關閉企業。

    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將進行全面系統排查,包括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産、使用、運輸、處置及危險廢物貯存、排放企業;居民集中區具有飲用水功能的河流、水庫沿岸和飲用水源地以及上遊危險廢物排放企業等重特大環境安全監控企業;城市污水、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和化工、造紙、電力、鋼鐵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督促企業完善環境應急預案,一旦發生污染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自治區環保局採取部門聯動、明察暗訪、抽查等形式,對沒有取得環境影響評價批文、不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沒有經過環保驗收、不符合産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擅自停運污染治理設施超標排放等五種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給予最高限額處罰。(記者 王海英 實習生 馬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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