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6月2日發出通知,要求做好2008年洪澇、颱風、乾旱等自然災害的衛生應急工作,切實保障災區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通知強調,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洪澇等自然災害衛生應急工作,加強救災防病工作領導,明確醫療衛生各部門的責任,並將相關職責和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確保各項救災防病措施落到實處。尤其是地震災區的各級衛生部門和支援隊伍,應密切關注洪澇、泥石流、潰壩等次生災害引發的公共衛生危機,提前做好防範工作部署。同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與氣象、水利、民政等部門保持密切合作,做好自然災害的衛生應急準備。災情發生後,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間的相互配合和協同聯動。
通知要求,災區衛生部門必須加強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和報告工作。受災省份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填寫《衛生系統受災和衛生應急情況統計報表》,每週三匯總一次,報衛生部衛生應急辦公室(災情平穩一個月後停止上報)。遇重大災情要實行疫情每日報告與零病例報告制度(四川、甘肅、陜西等地震災區的疫情報告以及衛生系統受災和醫療衛生救援情況報告,按衛生部目前工作要求繼續執行)。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繼續加強基層衛生人員、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的自然災害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認真做好自然災害衛生應急經費保障和物資儲備工作,確保衛生救援隊伍能及時派赴災區開展工作,確保衛生應急物資的迅速調撥和供給。此外,還要注重宣教工作和快速恢復災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