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關於加強災後損失和恢復情況統計的有關精神,商務部近日發文,要求災區商務主管部門要繼續做好商貿流通及服務業網點損失和恢復統計工作,為下一步制訂災後重建規劃、方案及扶持政策提供依據。要求災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嚴格區分完全損毀、部分損毀和輕微受損分別統計受損面積和受損數量;對損毀的資産按受損商品金額、受損設施金額和滅失的現金分類進行統計;對損失和恢復情況認真細緻地進行核實,力求客觀、真實、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