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地震災區同胞在鄂就業,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近日出臺一系列政策實施就業援助。
湖北省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收集篩選一批崗位信息送往災區,並開展有組織的勞務輸入;就業服務機構還將開設專門服務窗口或服務區,為災區在鄂和新入鄂務工人員免費提供信息諮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免費就業服務。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還將組織湖北省用人單位赴災區或在省內開展專場招聘活動。此外,湖北省把災區在鄂和新入鄂務工人員納入“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對需要培訓和進行職業技能鑒定的,給予補貼。
用人單位吸納災區人員來鄂就業,並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補貼。災區務工人員可優先安置在公益性崗位,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對在鄂務工1年以上並參加失業保險的災區農民工失業的,可給予發放失業保險金等待遇。
用人單位要為新招用的災區勞動者提供住宿,報銷來鄂務工的路費,預支一定工資作為生活費,並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為同被錄用的災區夫妻提供獨立房間。(楊麟、解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