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第十二期全國市(地)縣國土資源局長培訓班在國土資源部北戴河培訓中心大禮堂開班。來自全國各地的200名學員認真聆聽了徐紹史部長4月17日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培訓班上所作“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構建保障科學發展新體制”視頻報告。學員們一致認為,徐紹史部長的報告把十七大精神貫穿于國土資源管理之中,內涵豐富,説理透徹,對國土資源系統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有極其重要的指導意義。
在討論如何深化改革、建立資源利用評價考核體系問題時,很多學員認為,當前幹部考核方式直接造成地方政府是國土資源違法主體。為此,應改革現行幹部考核體系,降低GDP指標在幹部考核中的權重,同時將建設用地的産值貢獻率納入對地方政府的考核體系中,抑制地方政府用地衝動。不少學員提出,應對資源利用情況進行考核,並把考核層層落實到個人,建立相應責任追究機制,不僅要追究地方政府責任,還要追究地方黨委責任。有的學員提出,抑制地方政府以地生財的牟利衝動,關鍵是在優化財稅體制改革。
關於如何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資源補償體系的問題,學員們認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保護耕地要法律手段、經濟手段相結合,建立耕地保護激勵機制。對違反耕地保護法律法規的要給予嚴厲處罰,對耕地保護好的地區,建設佔用農轉用指標節約的地區,要有相應的獎勵措施。有的學員建議,建立用地指標有償轉讓制度,允許欠發達地區將節約的用地指標有償轉讓給經濟發展快、建設用地多的地區,鼓勵節約集約用地。
如何深化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學員們反映,現行建設用地審批制度審批程序複雜,用地手續辦理時間過長,嚴格按照審批程序辦理會嚴重影響項目實施,客觀上造成了未批先用。應簡化用地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有的學員提出,應將建設用地審批納入政務大廳辦理範疇。
培訓班學員同樣談到了基層國土資源執法難的問題。認為要建立國土資源管理的共同責任機制,由國土資源部門聯合法院、公安等部門共同執法。(記者 徐金廣 通訊員 張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