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青海省檢察機關深入查辦涉農(牧)職務犯罪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今年全省檢察機關將圍繞八個領域和方面,重點查辦社會影響惡劣、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黨委政府關注的案件,貪污、挪用、私分涉農(牧)資金的大案要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項目審批權、資金分配管理權索賄受賄、權錢交易的案件,嚴重侵害農牧民群眾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影響農村牧區和諧穩定的案件,推動農村牧區防治腐敗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此次查辦和突破的重點包括:在農村牧區村鎮建設、道路交通建設、農田水利建設、廣播電視“村村通”、電網改造、飲水工程、沼氣利用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在涉及“三農”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糧農補貼專項資金、政策性銀行貸款、扶貧開發資金等支農惠農資金分配、審批、管理、發放過程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在“三江源”生態保護、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環境污染治理、風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和水源保護等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在農村牧區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基礎教育等農村牧區公共服務事業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在農村牧區土地開發徵用及徵地補償款管理、礦産等資源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涉及搶險、救災、防汛、優撫、移民、救濟以及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在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土地和林權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各項農村牧區改革過程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在鄉鎮政權組織選舉中破壞選舉、農村牧區自治組織選舉中實施賄選,嚴重危害農村牧區基層政權和自治組織建設以及其他嚴重侵犯農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影響農村牧區穩定的侵權職務犯罪案件等。(李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