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迎奧運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安委辦明電〔2008〕9號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一定要全力做好奧運安保工作,確保實現平安奧運目標”的重要部署,以及張德江副總理7月8日在全國煤礦瓦斯治理現場會上關於“確保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生産安全,為成功舉辦奧運會和全面完成今年各項任務提供安全生産保障”的重要講話精神,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決定開展迎奧運、加強安全生産檢查活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要充分認識做好奧運會期間北京市及周邊地區安全生産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把做好奧運會期間北京市及周邊地區安全生産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任務、落實措施,在開展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基礎上,近期開展一次安全生産隱患大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北京奧運會安全順利舉辦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産環境。
二、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安全監管職責,檢查北京市及周邊地區相關行業(領域)和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産措施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等情況。特別是要加大對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機場以及商(市)場、賓館酒店、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檢查,強化對危險品運輸的監控,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三、各有關中央企業要組成督查組,對在北京市及周邊地區所屬企業的安全生産工作開展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産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重點企業、重點廠(場)所、重點環節的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到實處,應急處置預案是否健全有效,特別是奧運會前應停産停工的企業和禁止(限制)經營範圍的執行情況。對查找出的安全隱患、漏洞和問題要立即整改,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産。
四、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奧運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要制定和完善應對各種生産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並結合實際進行演練。各單位安全監管機構要嚴格落實奧運會期間領導幹部帶班、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暢通,對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五、請各單位在開展迎奧運、加強安全生産檢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向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彙報,並反饋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近期,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北京市及天津、河北等周邊地區“深入開展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為奧運會順利召開創造穩定安全環境”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