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奧運及殘奧期間首都機場的安全穩定,加強首都機場控制區通行證的管理,首都機場公安分局下發了《實施首都機場控制區通行證特別管制措施的通知》,決定從2008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在首都機場實行證件特別管理措施。
管制期間,要求涉及“一線兩場(奧運流程主通道和證件激活中心、奧運專用停車場)、奧運物流區”的工作單位和人員嚴格執行《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控制區通行證管理規定(暫行)》,對持證人員和單位進入“一線兩場”區域設立準入準出制度,以全面掌握涉及奧運流程的在崗人員的動態情況。具體措施包括:
一、加強對長、短期、臨時及一次通行證的管理,全面實行擔保人制度。
二、對首都機場控制區短期通行證、臨時通行證實行“上崗發放、離崗收回”的統一保管制度。
三、對持一次性通行證進入控制區的人員,必須由駐場單位(甲方)的陪同人員進行全程引領和陪同,並對其引領、陪同對象在控制區期間的行為負責。
四、加強對持證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嚴格控制申辦人員數量和證件發放範圍。
五、各單位按月對通行證進行梳理和清查,包括對持證人的個人信息、崗位、證件區域、種類、有效時限等相關內容進行審驗。
六、持證人在管制期內停職、辭退或被辭退,用人單位應在停職當日向公安機關證件管理部門報告,並將通行證收回。
七、持證人在管制期間,如發現通行證遺失、被盜時,應在8小時內向證件管理部門挂失。
強化管理,明確責任,全面掌握首都機場在崗工作人員的動態情況。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公司責成航空保安業務部及保衛部按照此通知要求,積極配合機場分局工作。執行更為嚴格的控制區通行證審批和管理工作,努力消除因證件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問題隱患。同時,加強對員工的思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真正體現出安全工作從我做起的態度,積極推進首都機場奧運及殘奧安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