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河北省政府召開全省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對試點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從現在起到2010年底,河北省要基本完成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同時建立起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穩定機制。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付志方出席會議並講話,副省長龍莊偉主持會議。
農村“普九”債務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河北省是農業人口大省,農村學生多,教育投入需求大,在推進農村“普九”過程中,各縣、鄉、村紛紛舉債,形成了沉重的債務負擔。
會議要求,清理化解工作必須把握4個原則,即省市統籌,以縣為主;誰舉債,誰負責;先清理,後化解;先化解,後獎補。
清理化解範圍包括:2005年12月31日前,縣(市、區)、鄉(鎮)政府、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縣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農村中小學校,為完成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目標,通過向金融機構貸款,向教師、學生家長及其他個人借款,或由施工單位墊資等形成的債務。主要包括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生活用房、校園維修建設、教學儀器設備購置等與學校建設直接相關的債務。國有農場、林場所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普九”債務也統一納入清理化解範圍。修建教職工住宅、欠發教職工工資、津補貼、未報銷差旅費、招待費等與學校建設不直接相關的債務以及沒有承擔農村“普九”任務學校的債務,不在清理化解範圍。
會議要求,各設區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通過統籌安排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從地方徵收且作為地方收入的城市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其他基金中安排資金,整合地方現有教育專項資金,盤活閒置校産,統籌有關非稅收入,鼓勵社會和民間自願捐資贊助等方法和途徑,多渠道籌措資金,建立可靠的償債資金來源。
各地在籌措償債資金過程中,不得借新債還舊債,不得向農民攤派,不得擠佔挪用其他必保的專項資金,不得影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進行。對沒有落實償債資金、償債資金來源不清或將償債資金分攤到鄉鎮、村、學校的,省財政將不予獎補。(王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