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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對建設用地動態實施全面監管全程監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09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加強和規範建設用地全面、全程監督管理,促進各項建設用地依法依規、節約集約利用,日前,國土資源部發出《關於加強建設用地動態監督管理的通知》。《通知》強調,對建設用地“批、供、用、補、查”等有關情況實行全面監管、全程監督,構建統一的網絡監管平臺,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主要負責人是信息報備工作第一責任人。

    《通知》提出,切實加強對建設用地的審批、供應、利用和補充耕地、違法用地查處即“批、供、用、補、查”等有關情況的動態監管,主要包括建設用地審批監管、建設用地供應監管、建設用地利用監管、補充耕地監管和違法用地查處監管。

    為提高建設用地監管水平,《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運用建設用地監管信息系統。部結合金土工程建設,儘快建立國家土地督察業務系統,探索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巡查監控系統和土地違法違規網上督察舉報系統,並納入國土資源管理業務網。督察信息與各建設用地監管系統信息實現共享,運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全球定位系統和遙感監測系統,構建統一的網絡監管平臺。主要包括:建設用地審批備案系統、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信息備案系統、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管理信息系統、加快建立全國土地利用監管“一張圖”、建設監管平臺。

    為落實監管責任,《通知》明確,統籌部署建設用地監管工作,部加強各監管系統建設,適時組織開展建設用地專項監督檢查,分析評價和通報監管情況;督導地方建設用地監管工作,對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按職責重點開展日常監管工作。省級主要組織落實建設用地監管任務。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建立本地區的建設用地監管平臺,每年組織開展監督檢查,認真組織做好監管信息報備工作。市、縣主要做好建設用地監管的基礎工作。市、縣國土資源部門積極開展建設用地供應、利用、補充耕地和違法用地等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落實整改要求,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嚴格按照監管信息系統規定要求,對日常監督檢查情況實行信息化管理,及時上報監管信息,並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通知》強調,各地要強化監管措施。首先,明確信息報備責任。要將報備情況納入考核國土資源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對未按規定要求及時向部報備監管信息的,或發現虛報、瞞報的,部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部電子政務系統將暫停受理該省(區、市)用地預審和用地申報。其次,加強實地監督檢查。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每年集中開展一至兩次建設用地的實地監督檢查,檢查情況及時報部。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和實地核查,每半年形成督察區域內督察情況評估報告,報國家土地總督察。適時組織專項實地監督檢查。第三,堅決糾正存在的問題。監管中發現存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未批先用、補充耕地不落實等問題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涉及違反土地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或個人,要堅決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問題嚴重的地區,有關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依據規定,督促地方政府進行糾正、整改或報請國家土地總督察責令限期整改。責令限期整改期間,暫停被責令限期整改地區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受理和審批。第四,總結通報監管情況。部根據動態監管、地方監督檢查和國家土地督察等情況,每年就建設用地監管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對建設用地“批、供、用、補、查”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對策措施。

    據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開展的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試點活動,一開始就把加強建設用地監管作為重要內容。半年多來,國土資源部按照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新機制的要求,深入調研,分析問題,研究措施,廣泛聽取地方意見。制定和下發的《通知》,旨在通過監管,隨時掌握用地動態,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切實落實好各項用地政策,形成中央和地方事權合理、權責一致、履行共同責任的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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