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和國家民委組成的調研組到國家林業局,就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改進工作的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組由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牟本理帶隊。國家林業局副局長祝列克主持調研彙報會議,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印紅作彙報。政法司等11個單位的負責人參加了調研彙報會議。
印紅副局長作了《國家林業局關於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執法檢查報告情況的彙報》,從資金投入、補償機制、工程建設等方面,就國家林業局落實《報告》所開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進行了詳細的彙報。
聽取彙報後,調研組及牟本理副主任對國家林業局的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認為國家林業局在支持民族地區林業發展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在補償機制等領域取得了一定突破,在規劃民族地區林業發展方向上有著清晰的思路。同時,提出了3點建議。(政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