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妥善安排好“5.12”汶川地震災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10月13日,四川省財政廳專項調度資金10億元,用於地震災區“三孤”(孤兒、孤老、孤殘)人員、生活困難的遇難(含失蹤)者、重傷殘者家庭人員、異地安置人員以及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且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後續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