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黃磷行業發展,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加強環境保護,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確保安全生産,進一步促進黃磷行業技術進步和結構升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産業政策要求,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黃磷行業準入條件》,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準入條件》的公佈可為各有關部門在對黃磷生産建設項目進行投資管理、土地供應、環境評估、節能評價、安全許可、信貸融資、電力供給等工作中提供依據。
附件:黃磷行業準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