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兩部門調整餐飲業、食堂等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09日   來源: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衛生部主要職責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8〕81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8〕100號)的精神,衛生部已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移交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2009年1月5日,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通知,明確自通知發佈之日起,各地上述工作的上級對口部門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履行好工作職責,防止在職責調整中出現工作上的空白。在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後,各省級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及時將有關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情況通報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關於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工作的通知

衛監督發[200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衛生部主要職責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8〕81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8〕100號)的精神,衛生部已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移交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自通知發佈之日起,各地上述工作的上級對口部門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各級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履行好工作職責,防止在職責調整中出現工作上的空白。在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後,各省級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及時將有關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調整情況通報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特此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九年一月五日

 
 
 相關鏈結
· 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召開
· 山東:確保食品安全 推行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制度
· 湖北:嚴守四關整治食品添加劑 保障群眾食品安全
· 工商總局:積極防範有效應對"兩節"期間食品安全
· 蘇志:食品安全是政府的事 也是每一個公民的事
· 此次專項整治探索一种先發制人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