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強農惠農政策 服務農村改革發展
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關於深入開展2009紅盾護農行動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1號文件有關精神,國家工商總局于近日發出《關於深入開展2009紅盾護農行動的通知》,要求全系統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繼續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進一步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積極服務農村改革發展。
通知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要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重要性,緊緊圍繞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進一步落實強農惠農政策,深刻領會周伯華局長“創新紅盾護農機制,服務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做到監管與發展、服務、維權、執法的統一,進一步更新發展理念、更新監管理念、更新執法理念、更新維權理念。各級工商機關要切實增強開展紅盾護農行動的自覺性和責任感,進一步轉變職能,突出工作重點,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確保農民用上放心農資,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推動農資市場秩序持續好轉,積極服務農村改革發展。
當前,一場罕見的旱災正在我國北方地區蔓延,受旱面積之大、持續時間之長、影響程度之重,均為新中國成立以來少有,今年夏糧生産將是多年來挑戰最大、困難最多、形勢最嚴峻的一年。通知要求,各級工商機關特別是北方受乾旱影響嚴重地區的工商機關,要做到早動員、早部署、早安排,認真研究當前受乾旱影響後農資市場出現的新形勢、新情況,積極做好農資市場監管工作。要把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作為工商機關積極支持農業抗旱和春耕生産的有力措施,作為當前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支持農業抗大旱、促春管、奪豐收,保障春耕生産順利進行,確保農民群眾用上放心農資,確保農資流通渠道暢通,確保農資市場規範有序,努力把乾旱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為農業有一個好收成作出貢獻。
通知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要以落實國家工商總局新“三定”方案和停止徵收“兩費”為契機,進一步轉變職能,突出工作重點,圍繞強農惠農行動,查處坑農害農行為;要立足職能,進一步規範流通環節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工作;要以即將實施《農業生産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為契機,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規範農資市場執法行為,通過建立快速反應機制,依法快速、從嚴查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農業生産受害面大的假冒偽劣農資案件,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增強農資市場主辦者、農資經營者作為流通環節農資商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努力實現農資商品質量可追溯監管,積極實施農資經營者誠信經營承諾制度,進一步加快農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建立和完善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要充分發揮紅盾護農工作聯絡點的示範和引領作用,創新工作機制,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在落實紅盾護農工作“四個統一”上下功夫,在推進紅盾護農“四化建設”上下功夫,在實現紅盾護農“四個轉變”上下功夫,在達到紅盾護農“四高目標”上下功夫,進一步推動紅盾護農工作的深入開展。
通知要求,各省級工商局、紅盾護農工作聯絡點要分別於4月30日、11月20日前,書面報送本地區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小結和全年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工作總結。農資市場監管中發現的重大情況,要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