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向新聞媒體介紹,該廳制定出臺優化服務十項舉措。目前已完成對土地、礦産、海洋審批事項的全面清理削減,對原有59項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事項,下放15項,取消9項,合併減少7項,削減下放比例為52.5%;清理本級收費項目,擬取消7項行政性收費,下放2項收費,預計4月底審查核定後組織實施。
在對由法律規定設定,但長期不實施、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清理削減的同時,省國土資源廳對保留項目重新核定相關報批材料和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簡化審批手續,壓減審批時限。同時,在政務大廳設立專門窗口,明確專人負責,對重點項目和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項目報卷,符合條件的隨報隨收,即收即辦;凡列入審批快速通道的項目,協辦處要當日辦結、主辦處要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辦理意見,全廳審批時間不超過7個工作日。其他審批項目時限標準,要比法定時間縮短30%。
對通過用地預審報省政府審批用地的省、市批准(核準)的民生工程、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項目,不佔用基本農田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在落實徵地補償費用,爭得被徵地集體和群眾同意,報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後,可先行用地,在半年內正式報批用地。(實習生 馮娜娜 記者 閆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