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3月初青海省全面實施家電下鄉後,汽車摩托車下鄉正式啟動。
實施汽車摩托車下鄉是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既是實現惠農強農目標的需要,也是拉動消費帶動生産的一項重要措施。這次實施汽車摩托車下鄉的宗旨是,提高青海省農牧民購買能力,加快農村消費升級,改善農民生産生活條件,促進汽車摩托車産品技術更新換代。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這次汽車摩托車下鄉的補貼行為及對象為:1.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農牧民將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報廢並換購輕型載貨車。享受補貼的輕型載貨車每戶限購一輛。2.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農牧民購買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車。享受補貼的微型客車每戶限購一輛。3.2009年3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農牧民購買摩托車。享受補貼的摩托車每戶限購兩輛。特別要注意的是,輕型載貨車指總質量大於1.8噸但不超過6噸、至少四個車輪且用於載貨的機動車輛;微型客車指發動機排量在1.3升及以下,至少四個車輪且用於載客的機動車輛(不含轎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