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1日起,如果藥品批發企業銷售假藥,不誠信經營的,將被列為重點監管單位,情節嚴重的會向社會公告違法記錄。4月8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介紹,《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批發企業安全信用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出臺,今年5月1日起在廣西範圍內實施,藥監部門將在流通領域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管理。
據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李永強主任説,《辦法》用於指導藥品批發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力爭2009年藥品批發企業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覆蓋面達到100%。《辦法》將藥品批發企業安全信用等級分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嚴重失信4級。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為守信等級的,頒發守信證書並向社會公告,同時給予政策支持,實施信任監管,除專項檢查和舉報檢查之外,減少日常監督檢查的頻次。對認定為基本守信等級的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將其基本守信等級、違法記錄向社會公告。對認定為失信等級的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及抽檢頻次,對其購銷行為進行重點檢查,將其信用等級、違法記錄向社會公告。被認定為嚴重失信等級的將其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進行重點專項監督檢查、增加日常監督檢查及抽檢頻次,向社會公告其違法記錄及信用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