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為了進一步做好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加大煤礦事故查處力度、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和施工隊伍的安全監察、強化煤礦應急救援工作,促進煤礦企業安全生産工作提出了五項措施。
一、啟動煤礦重傷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目的是加大煤礦事故監察力度,進一步提高煤礦管理水平,促進煤礦安全生産。
二、加大煤礦傷亡事故防範措施落實的監察。一是規範事故報告。二是檢查防範措施制定的針對性,變事故教訓為事故預防經驗。
三、加強對煤礦建設施工企業的安全監察,增強煤礦建設的安全保障。一是加大煤礦建設把關力度,把好準入關口。二是完善煤礦建設施工企業安全資質審查辦法,保證煤礦安全生産不出現死角和空檔。
四、進一步加強煤礦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一是進一步完善應急救援網絡建設,努力協調各方面進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同時,加大煤礦輔助救護隊伍的建設力度,儘快提高企業自身防災、抗災的能力。二是抓好煤礦應急救援預案制定,並確保煤礦企業能夠針對本企業的災害事故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提高企業自身抗災能力。
五、進一步組織全區各類煤礦應急救援隊伍開展煤礦安全預防檢查和預防工作。努力協調各方面的工作,切實發揮應急救援隊伍預防事故安全檢查的作用。既要使應急救援隊伍作為搶險救災的先鋒隊,又要使應急救援隊伍成為煤礦預防事故的安檢小分隊,成為行業管理和安全監察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