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保證電力安全生産持續穩定,國家電監會4月27日發出《關於進一步推進電力安全生産“三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三項行動”(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的工作目標:加大電力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各類非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規範的安全生産法治秩序;深化電力安全生産隱患治理,促進電力企業安全生産責任制落實,切實研究和解決電力安全生産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電力安全生産宣傳教育,牢固樹立電力安全發展理念,增強電力職工安全意識,提高電力行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産技能。
開展“三項行動”,旨在強化電力企業安全生産基礎管理,構建電力安全生産長效機制,杜絕重大以上電力生産人身傷亡、杜絕電網大面積停電、杜絕電廠垮壩事故的發生,防止重大以上環境污染、防止主設備嚴重損壞、防止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事故的發生,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
電監會要求,電力行業各單位要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結合電力安全生産實際,全面深入開展電力安全生産“三項行動”。
在執法行動方面,要重點查處瞞報謊報遲報電力安全事故、違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規定、無電力行業資質或超越許可範圍從事電力設施承裝、未按規定進行水電站大壩安全註冊和定期檢查等非法違規違法行為;要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要求,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加大事故查處力度,嚴肅追究事故責任;要深入開展“查三違、防事故”活動,全面開展電力安全生産反違章行動。
在治理行動方面,要繼續深化電力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治理;要加強電力生産現場安全隱患治理;要加強電力建設安全隱患治理;要加強電力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治理;要加強重要用戶供電安全隱患治理;要強化電力應急管理。
在宣傳教育行動方面,將舉辦中國國際電力安全發展暨電力應急管理論壇;舉辦以“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為主題的徵文活動;組織開展電力行業“安全生産月”活動;廣泛深入開展電力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電監會要求,電力行業各單位要將“三項行動”貫穿全年安全生産始終,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推進。同時要結合電力安全生産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據悉,“三項行動”將分三個階段進行:一是進一步細化方案,開展自查自糾階段(5月底之前);二是加強督促檢查,全面推進各項工作階段(6月至9月);三是深化“三項行動,鞏固擴大成果”階段(10月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