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即將一週年。農業部黨組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各項要求,狠抓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確保了各項工作開局良好、進展順利,取得明顯成效。在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方面,目前已形成以“一個規定”為基礎、“三項制度”為支撐、“四種機制”為保障的較為完善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使信息公開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規範化軌道。
——“一個規定”,即《農業部信息公開規定》。農業部認真學習貫徹《條例》精神,全面總結多年來推進政務公開的經驗,並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農業部信息公開規定》,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規定》就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工作考評、責任追究等作出明確規定。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規定》著力加大行政問責力度,明確提出,對在信息公開考評中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予以部內通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在當年年度考核中不能評為優秀。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規定》的出臺和實施,使農業部信息公開做到有章可循,確保了各項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項制度”。一是信息公開工作例會制度。農業部于2008年6月制定了信息公開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定期召開由各司局分管領導和信息公開工作聯絡員參加的例會,並先後圍繞《條例》和《規定》施行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建設、新形勢下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關係等內容召開了3次例會。每次例會都集中研究和解決1-2個突出問題,為贏得信息公開工作的良好開局發揮了重要作用。二是信息公開情況通報制度。根據每次例會情況及各司局在工作中的好經驗和好做法,及時印發農業部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通報,通報範圍為部機關各司局,同時報送部領導。通過情況通報和典型引路,充分調動各司局信息公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制度。緊緊圍繞責任分解、責任落實、責任考核三個關鍵環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研究提出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標準,將檢查內容細化為組織領導、制度建設、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等四大類共10項指標,並對每項指標明確了加減分的依據和辦法。2008年12月—2009年2月,通過“兩查”、“雙審”、“三結合”(把自查自糾與交叉檢查相結合,把實地初審與復核反饋相結合,把查找問題與交流經驗相結合),對部機關17個司局信息公開情況,特別是2008年5月1日以後印發的2543份部廳發文公開情況開展了全面檢查和評分通報。通過檢查,使農業部信息公開整體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
——“四種機制”。一是信息公開評審仲裁機制。公開與保密相輔相成,統一于政府信息公開的實踐過程中。為正確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農業部成立了由公開、保密、文電、業務、監察等方面人員參加的信息公開評審仲裁組,主要負責對信息是否應當公開進行評審和判定。評審仲裁組的成立,一方面提高了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科學性、民主性,另一面也減輕了信息公開具體承辦人員的工作壓力和協調難度,公開效能明顯提高。二是信息公開教育培訓機制。在不定期舉辦各種業務培訓的同時,按照部黨組的要求,不斷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及時將信息公開納入農業部新錄用公務員培訓和處級、局級幹部任職培訓的重要內容,進行定期培訓。2008年共舉辦培訓班12期,培訓人員達360多人次。通過多形式的培訓,幹部職工的公開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信息公開的實際操作能力和水平也大大提高。三是信息公開電子監察機制。研究開發“農業部信息公開電子監察系統”,在部機關電子發文系統中採用紅黃綠三色監察所有發文的主動公開狀況,實現對公開過程的全程監控和預警提示。該系統計劃於今年5月份上線運行。以系統建設為依託,農業部進一步優化信息公開各負其責、分工協作的運行機制,確保信息全面、準確、及時公開。四是信息公開規範化運轉機制。通過對信息公開工作流程的梳理,研究制定了信息公開工作業務規範,從目錄編制、年報撰寫等八個方面細化、固化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規範化運行的工作機制,使信息公開工作逐漸步入規範化軌道。
“一個規定”、“三項制度”、“四種機制”的建立和完善,確保了農業部信息公開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截至目前,農業部主動公開各類信息3377條,受理並回復公開申請41件,主動公開率、按時公開率和按時答覆公開申請率均保持100%。下一步,農業部將按照《條例》要求和國辦的統一部署,以公開帶服務,以公開推改革,以公開促監督,努力加快制度創新、服務創新、管理創新和理論創新,不斷豐富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推動信息公開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為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