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等所得,與所在任職或受雇單位發生的工資費用支出進行比對,從中查找差異及存在的問題,從而強化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規範工資、薪金支出的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