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何雨欣、李延霞)記者19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了加強對大企業的事前稅務管理,提高納稅服務水平,引導大企業合理控制稅務風險,國家稅務總局日前正式發佈《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簡稱《指引》)。
目前,稅務風險已經越來越被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所關注。許多大企業由於經營領域涉及多個行業,內部業務部門眾多,稅務處理複雜,稅務風險一直比其他小型企業要高得多。企業稅務風險主要包括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以及刑罰處罰;另一種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
據介紹,該《指引》就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組織建設、風險識別和評估、風險應對策略和內部控制、信息與溝通、監督和改進等問題作出了規範和闡述。今後,大企業可以參照《指引》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對自身的稅務風險進行管理。
《指引》要求,組織結構複雜的企業,應該根據需要設立稅務管理部門或崗位。企業稅務部門應參與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經營決策的制定,並跟蹤、評估和監控相關稅務風險。稅務風險評估由企業稅務部門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實施,也可聘請具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能力的仲介機構協助實施。
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指引》雖然不具有強制執行性,但企業遵循《指引》去建立、優化自身稅務內控體系是非常必要且有益的。一方面,完善自身內控制度是降低稅務合規成本,即降低企業整體成本的有效手段之一;另一方面,如果企業因不遵循《指引》而導致自身內控體系欠缺,在稅務機關對企業進行內控測試時,測試結果必然會使企業落在高風險區域,導致較高的稅務審計風險和稅務合規成本的激增。所以,遵循《指引》的要求,是達到稅企雙贏的良性途徑。
這位負責人強調,稅務風險控制是具有普遍性的企業管理問題,因此《指引》並非只適用於國家稅務總局定點聯絡的45家大企業,對於目前沒有被列入大企業範圍但有建立內部稅務風險控制需要的其他大型企業來説,《指引》同樣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