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衛生部印發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預防用藥指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2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
預防性用藥指南(2009年試行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盡可能防止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感染,延緩、減少續發病例,參考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患者和密切接觸者抗病毒治療臨時指導意見(2009年5月6日版)》和世界衛生組織《流感大流行期間疫苗及抗病毒藥物應用指南(2004年版)》,結合我國防治甲型H1N1流感初步經驗,我部甲型H1N1流感臨床專家組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預防性用藥指南(2009年試行版)》(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供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參考。隨著對甲型H1N1流感認識的不斷深入和防控形勢變化,我部將適時組織專家對本指南進行修訂。

    在當前疫情形勢下,對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採取預防性用藥措施時,必須結合疫情和藥品供應情況,由省級臨床專家組逐例研究,憑臨床醫師處方使用,做到嚴格控制,審慎用藥,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在預防用藥過程中,要加強對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對於出現的不良反應,要及時採取救治措施,並按有關規定報告。

衛生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預防性用藥指南

(2009年試行版)

    為有效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盡可能防止密切接觸者中相關人員感染,延緩、減少續發病例,參考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患者和密切接觸者抗病毒治療臨時指導意見(2009年5月6日版)》和世界衛生組織《流感大流行期間疫苗及抗病毒藥物應用指南(2004年版)》,結合我國防治甲型H1N1流感初步經驗,研究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中所稱密切接觸者,是指在未採取有效防護情況下接觸傳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體包括:診斷、治療或護理、探視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員;與病例共同生活或有過近距離接觸的人員;或直接接觸過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體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環境或物體的人員等。

    一、 抗病毒藥物的預防性應用

    (一)適用人群。

    1.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中的高危人群。

    高危人群是指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後易發生嚴重並發癥甚至死亡的人群,包括:

    (1)5歲以下兒童(2歲以下者更易發生嚴重並發癥);

    (2)65歲及以上老年人;

    (3)妊娠婦女;

    (4)伴有以下疾病狀況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高血壓除外)、血液、神經、神經肌肉系統或者腎、肝、代謝、內分泌疾病,免疫功能抑制者(包括應用免疫抑製劑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19歲以下長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5)集體生活于養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療養機構的人員。

    2.在防控工作中,近7天內在無有效防護的情況下,密切接觸傳染期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確診病例的醫務人員、公共衛生人員、實驗室和其他相關工作人員。

    3.其他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觸者。這類人員由執業醫師綜合分析其暴露的頻度、強度和時間後,對存在高感染風險者可給予預防性用藥。

    (二)預防性應用。

    1.奧司他韋(oseltamivir)

    對符合預防性用藥指證者,建議早期(爭取于暴露後48小時內)服用奧司他韋,成人口服75mg,每日1次,連用至末次暴露後7-10天;未能于暴露後48小時內用藥者,仍建議預防性用藥,每日1次,連用至末次暴露後7-10天。

    奧司他韋對13歲以下兒童預防流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美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患者和密切接觸者抗病毒治療臨時指導意見(2009年5月6日版)》,推薦以下用藥方案。

 

    2.其他抗病毒藥物的預防性應用可由臨床醫師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二、中醫藥的預防性應用可參照《甲型H1N1流感中醫藥預防方案(2009版)》(國中醫藥辦發〔2009〕15號)。

    三、注意事項

    (一)預防性用藥需取得服藥者的知情同意。

    (二)密切觀察奧司他韋等抗病毒藥物的不良反應,對於出現的不良反應要採取救治措施,並按照規定及時報告。  

國內疫情:

衛生部要求進一步加強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

    衛生部5月29日晚召開全國衛生系統視頻會議,傳達李克強副總理對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進一步研究和部署我國甲型H1N1流感的下一階段防控工作。衛生部部長陳竺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由衛生部黨組書記張茅主持,衛生部副部長馬曉偉、劉謙、尹力出席會議。

    陳竺指出,面對當前複雜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防控工作,在全球疫情發生後的一個多月時間內,已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堅持“高度重視、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的原則,前一階段採取了“對外堵輸入,對內防擴散”的策略。各地各級衛生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在全國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指導下,根據全球疫情現狀和發展態勢,以及我國疫情動態和防控工作進展,積極採取各項應對措施,對外圍堵、對內防控,大家通過不竭努力,有效控制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快速傳入和在我境內傳播。詳細>>>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甲型H1N1流感
醫院感染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指導醫療機構做好甲型H1NI流感醫院感染的預防與控制工作,減少和避免甲型H1NI流感醫院感染的發生,我部組織有關專家在結合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國家關於甲型H1N1流感醫院感染防控技術經驗和標準指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醫院感染控制技術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我部將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國家的關於甲型H1N1流感醫院感染防控技術經驗和研究成果的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專家對《甲型H1N1流感醫院感染控制技術指南(試行)》進行修訂和完善。詳細>>>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甲型H1N1流感監測方案
(第一版)》等3個預防控制技術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09年4月29日,我部印發了《人感染豬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4月30日,我部正式將“人感染豬流感”更名為“甲型H1N1流感”,並將其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在此基礎上,結合世界衛生組織發佈的有關技術指南,我部組織專家對《人感染豬流感預防控制指南(試行)》進行了修訂,先期制訂了《甲型H1N1流感監測方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觸者判定與管理方案(試行)》和《甲型H1N1流感疫源地消毒指南(試行)》等3個預防控制技術方案,現印發各地,請參照執行,其他方案將陸續印發。原《人感染豬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試行)》同時廢止。詳細>>>

 
 
 相關鏈結
· 衛生部:福州報告2例輸入性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
·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副局長 蘇志
· 越南衛生部確認越南已出現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
· 衛生部通知開展《全國麻風病防治規劃》中期評估
· 衛生部:浙江報一例輸入性甲型H1N1流感確診病例
· 衛生部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通報 內地報告26例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