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由福建省林業廳和中國人保財險福建省分公司共同簽訂的福建省森林火災保險協議在福州簽訂。協議規定,全省境內1.15億畝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實行森林火災統保,保險期限自2009年6月6日至2010年6月5日,每畝保額500元。據悉,在全省推行森林火災統保,目前在全國尚屬首次。
自2006年以來,福建省在龍岩、三明、南平三地開展森林火災保險試點。試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06至2008年,福建省共承保林木670萬畝,為福建省試點地區林木提供了保險保障,為推進海西建設作出了突出貢獻。(記者 陳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