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決定暫停審批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項目、
華能集團和華電集團(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項目外)建設項目、
山東省鋼鐵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遏制違法建設及“兩高一資”重復建設項目
環境保護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今日(6月11日)通報説,環境保護部針對個別地區和企業嚴重違反國家産業政策、發展規劃和環境保護準入條件進行項目建設的行為,決定從即日起在完成科學論證和各項整改措施前暫停審批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項目、華能集團和華電集團(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項目外)建設項目、山東省鋼鐵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以遏制環境違法行為,在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同時,促進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增強發展的協調性和可持續性。
陶德田説,雲南華電魯地拉水電有限公司、華能龍開口水電有限公司未經環評審批擅自在金沙江中游建設華電魯地拉水電站和華能龍開口水電站,並已開始截流;華能伊敏煤電聯營三期工程不顧當地水資源匱乏的現實,擅自將環評批復的直接空冷方式變更為水冷方式;山東省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熱軋板帶配套技改項目、濰坊鋼鐵集團有限公司500萬噸鋼建設項目違反國家産業政策和鋼鐵發展規劃,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並投産。這些企業和地區嚴重違反了國家環境管理有關法規。為切實加強環境管理,維護環境安全,懲戒環境違法行為,環境保護部決定暫停審批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建設項目,暫停審批華能集團和華電集團(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項目外)建設項目,暫停審批山東省鋼鐵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陶德田説,水電建設項目影響面較廣,環保措施、設計、管理滯後或缺失都會對上下游水生生態及社會經濟生活産生不利影響,依照法律程序認真做好水電建設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設計十分必要。華電魯地拉水電站和華能龍開口水電站未經環評批復擅自進行截流等主體工程建設,對減小水電建設環境影響極為不利。同時,根據已開展的對金沙江中游河段水電梯級開發規劃的環境影響分析和研究結果,對規劃的龍頭水庫和虎跳峽河段的開發方式與相應的環境影響還需要深入研究;規劃河段沿途支流水生生態及替代生境保護工作、各項魚類保護措施等需要統籌考慮和實施;應建立流域梯級電站生態保護的協調管理機構。為確保金沙江流域合理有序開發,環境保護部決定暫停審批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對金沙江中游已批和未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進行補充論證,並根據論證結論進一步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和措施。暫停審批華能集團、華電集團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項目外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旨在警示這兩個擁有眾多“兩高一資”建設項目的大型企業集團加強環境管理,督促所屬企業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調整産業結構,履行應盡的社會義務和環保責任。
陶德田指出,鋼鐵工業是我國近年來宏觀調控重點領域,其生産具有規模大、能耗高、排放量大的特點,目前産能總體過剩、落後産能比例較大。山東省是我國鋼産量大省和環境問題突出的地區之一,暫停審批鋼鐵行業建設項目,目的就是推動山東省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鋼鐵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調整鋼鐵行業産業結構,加快淘汰落後産能,轉變發展模式,加大建設項目環境違法行為整治力度。陶德田同時指出,各地方必須依法審批建設項目環評,不得以簡化審批、縮短審批時間為藉口,降低環境保護要求,特別要嚴格控制“兩高一資”、産能過剩等項目環評的審批,嚴厲查處違法建設破壞環境的行為。
陶德田説,進入“十一五”以來,環境保護部按照中央有關要求,提出從國家宏觀戰略層面解決環境問題,努力促進環境與經濟的高度融合,以保護環境優化經濟增長。在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的過程中,把壓力轉變為動力,把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作為保增長的主攻方向,把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有機結合起來,採取多項措施及時調整改進環評工作,努力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服務。從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底,環境保護部共審議批復365個項目,總投資達14428億元,其中交通、水利、輸變電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25個,總投資4521億元。與此同時,為防止“兩高一資”、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産能過剩項目上馬,對總投資達1467億元的29個化工石化、鋼鐵、火電項目採取暫緩審批或不予批復等措施,有力促進了産業結構的調整。此次對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部分企業,以及部分地區的環境高風險行業建設項目實施暫停審批,就是為了推動各地區、各企業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宏觀經濟調控和環境保護政策要求,約束所有建設項目依法建設,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部將對被暫停審批的地區和企業整改情況進行跟蹤,依法依規督促整改,並適時公佈整改結果。
附件一
暫停審批的內容和要求
一、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
違法事實:雲南華電魯地拉水電有限公司建設的魯地拉水電站和華能龍開口水電有限公司建設的龍開口水電站,未經環評審批于2009年1月截流,對金沙江中游生態影響較大。
處理決定:責令違法項目停止主壩建設,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上下游圍堰安全度汛;對金沙江中游已批和未批的水電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進行補充論證,並根據論證結論進一步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在上述工作完成前,暫停審批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建設項目。
二、華能集團、華電集團
違法事實:雲南華電魯地拉水電有限公司建設的魯地拉水電站,未經環評審批于2009年1月截流;華能龍開口水電有限公司建設的龍開口水電站,未經環評審批于2009年1月截流;華能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建設的華能伊敏煤電聯營三期工程不顧當地水資源匱乏擅自將環評批復的直接空冷方式變更為水冷方式,對當地生態環境具有潛在重大不利影響。
處理決定:在華能伊敏煤電聯營三期工程完成整改、龍開口水電站完成環境影響補充論證和整改之前,暫停審批華能集團(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在魯地拉水電站完成環境影響補充論證和整改之前,暫停審批華電集團(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
三、山東省鋼鐵行業
違法事實: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建設的熱軋板帶配套技改項目,不符合《鋼鐵産業發展政策》,未經環評審批于2006年開始建設,燒結機、球團生産線、高爐、轉爐等主要設施自2006年底陸續建成投運,熱軋帶鋼生産線也已基本建成。
濰坊鋼鐵集團有限公司500萬噸鋼建設項目未經環評審批即于1995年至2009年陸續擅自開工建設,其中原有工程2座高爐、2座轉爐屬於《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的限制類內容,擴建工程不符合《鋼鐵産業發展政策》中關於“新增生産能力要和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相結合,原則上不再大幅度擴大鋼鐵生産能力”的規定。
處理決定:為推動山東省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鋼鐵、輕工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調整鋼鐵行業産業結構,加快淘汰落後産能,遏制無序建設,轉變發展模式,加大建設項目環境違法行為整治力度,在上述問題得到整改前,暫停審批山東省鋼鐵行業建設項目。
附件二
違規項目基本情況和處理決定
一、魯地拉水電站
建設單位:雲南華電魯地拉水電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雲南省大理州、麗江市
違法事實:該項目總投資177.9億元,裝機216萬千瓦,庫容16.93億立方米。該項目未經環評審批已于2009年1月截流,對金沙江中游生態影響較大。
處理決定:責令該項目停止主壩建設,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上下游圍堰安全度汛,對環境影響進行補充論證,並根據論證結論進一步完善環境影響評價。
二、龍開口水電站
建設單位:華能龍開口水電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雲南省麗江市
違法事實:該項目總投資118.7億元,裝機170萬千瓦,庫容5.58億立方米。該項目未經環評審批已于2009年1月截流,對金沙江中游生態影響較大。
處理決定:責令該項目停止主壩建設,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上下游圍堰安全度汛,對環境影響進行補充論證,並根據論證結論進一步完善環境影響評價。
三、華能伊敏煤電聯營三期工程
建設單位:華能伊敏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
違法事實:該工程不顧當地水資源匱乏,擅自將環評批復的直接空冷方式變更為水冷方式,對當地生態環境具有潛在重大不利影響。
處理決定:責令該工程停止建設。
四、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熱軋板帶配套技改項目
建設單位: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山東省日照市
違法事實:該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6台180平方米、2台360平方米燒結機、一條鏈篦機-回轉窯球團生産線、8台1080立方米高爐、4台120噸轉爐、棒材、高線和2150毫米熱軋帶鋼生産線各一條。該項目未經環評審批自2006年開始建設,目前除2150毫米熱軋帶鋼生産線基本建成未投産外,其餘主體設備均已建成投産。該項目的建設不符合《鋼鐵産業發展政策》中“新增生産能力要和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相結合,原則上不再大幅度擴大鋼鐵生産能力”、“沿海深水港地區建設鋼鐵項目,高爐有效容積要大於3000立方米,轉爐公稱容量大於200噸”的規定。
處理決定:責令該項目停止建設。
五、濰坊鋼鐵集團有限公司500萬噸鋼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濰坊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山東省濰坊市
違法事實:濰坊鋼鐵集團有限公司500萬噸鋼建設項目未經環評審批即于1995年至2009年陸續擅自開工建設,其中原有工程2座高爐、2座轉爐屬於《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的限制類內容,擴建工程不符合《鋼鐵産業發展政策》中關於“新增生産能力要和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相結合,原則上不再大幅度擴大鋼鐵生産能力”的規定。
處理決定:責令該公司500萬噸鋼建設項目停止建設,責令未經環評審批已投運的項目停止生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