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中宣部、教育部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做好新形勢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有關部門充分認識環境宣傳教育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大力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在全社會形成自覺保護環境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強大合力,為全面完成“十一五”環境保護目標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意見》指出,加強環境宣傳教育,是推動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國家環境保護意志的重要手段,是推動全社會樹立生態文明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完成“十一五”污染減排目標的重要舉措。新形勢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面臨著新的任務,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繼續貫徹《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精神,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服務大眾的方針,圍繞建設生態文明、推進歷史性轉變和探索環保新道路,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環保政策方針,開展以弘揚生態文明為主題的環境宣傳教育,引導公眾積極參與支持環境保護。
《意見》要求,大力加強環境新聞宣傳工作,堅持正面宣傳為主,把提高輿論引導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宣傳部門組織環境新聞報道要切實樹立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充分發揮環境宣傳的主渠道作用。環境新聞宣傳內容要圍繞國家環保中心工作,服務大局。要針對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主要污染物減排、讓江河湖海休養生息、環境經濟政策等內容,加大新聞報道力度。積極報道建設生態文明、探索環保新道路的熱點、焦點和難點問題,報道推動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區域典型,堅持環保理念、克服經濟困難、加強污染治理的典型經驗;批評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和“兩高一資”項目盲目發展等有違科學發展的環境問題。
《意見》指出,要積極推進面向公眾的環境宣傳教育,推動環境信息公開,切實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監督權;環保、宣傳、教育、廣電、新聞出版和文化等部門要積極配合,開展各類宣傳活動;環保部門要在總結以往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訂開展全民環境宣傳教育的指導性文件;教育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基礎教育、高等教育階段的環境教育力度;環保和教育部門要深入開展面向社會的環境教育培訓;環保、宣傳、教育、新聞出版、文化部門要積極引導、推動環保宣傳品的健康發展,面向社會推出一批優秀環保宣傳品。
《意見》還對加強宣傳教育理論研究工作和環境宣傳教育能力建設和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生態文明的理論研究和環境教育立法研究;重視環境宣傳教育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思想作風正、業務能力強、工作有激情的環境宣傳教育隊伍;完善環境宣傳教育經費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建立健全環境宣傳教育組織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