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就《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查規則(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7月9日前,有關意見可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信件等方式向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條法處反饋。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查規則》自1998年3月1日實施以來,在打擊低標準船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但隨著海事監管的環境和方式以及船舶安全檢查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有關國際公約等發生變化,現行規則已不能有效適應新情況。
此次修訂主要涉及七方面內容:一是調整了框架結構,二是明確了船舶安檢定義,三是擴大了船舶安檢範圍,四是對船旗國、港口國檢查作出了明確界定,五是豐富了船舶安檢內容,六是優化了船舶安檢程序,七是加強了與船檢、船員發證機構、審核發證機構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