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兒童疾病綜合管理培訓工作的通知
衛辦婦社發〔2009〕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兒童疾病綜合管理是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開發的針對發展中國家5歲以下兒童常見病診治的適宜技術。1998年我部引進該技術並在部分農村地區進行了試點和推廣,有效提高了基層醫療機構兒童常見病診治和健康教育、嬰幼兒喂養指導等預防保健服務能力,促進了合理用藥和轉診服務。在農村地區推廣應用兒童疾病綜合管理已成為加強兒童衛生工作的主要策略之一。
為提高農村地區兒科醫療和兒童保健服務能力,改善兒童健康狀況,現就開展兒童疾病綜合管理培訓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及時發放《兒童疾病綜合管理工作指南》
目前,我部在總結實踐經驗並借鑒國際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組織修訂了兒童疾病綜合管理技術規程,改編後的《兒童疾病綜合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隨本通知一併下發。請你省(區、市)收到《指南》後,及時發放到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鄉鎮衛生院。
二、多渠道開展人員培訓
(一)依託中央財政支持的《中西部地區農村衛生人員培訓項目》,對鄉鎮衛生院內兒科和村衛生室人員進行兒童疾病綜合管理培訓。兒童疾病綜合管理技術規程已納入《2009年農村衛生人員培訓大綱》,各地在開展鄉鎮衛生院內兒科和村衛生室人員培訓時,要將《指南》作為培訓教材之一,落實兒童疾病綜合管理課時安排,保證培訓質量。
(二)建立省級師資隊伍。今年我部將開展兒童疾病綜合管理省級師資培訓。各地要積極組織專家參加培訓,建立本省(區、市)的省級師資隊伍。我部委託首都兒科研究所承擔省級師資培訓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積極開展基層衛生人員專項培訓。各省(區、市)應根據當地實際,安排必要的經費開展兒童疾病綜合管理地市級師資培訓,並逐步開展鄉鎮衛生院內兒科和村衛生室人員專項培訓。地市級師資培訓工作應于省級師資培訓結束後3個月內完成;2010年底前,各地應完成40%的鄉鎮衛生院內兒科人員專項培訓。
各地要高度重視基層兒科醫療和兒童保健工作,將推廣兒童疾病綜合管理作為推進兒童衛生工作的重要措施,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人員培訓,切實提高農村地區兒童衛生服務能力,不斷改善兒童健康狀況,降低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衛生部將組織有關專家為各地培訓工作提供技術支持,並對培訓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附件:兒童疾病綜合管理培訓教材和省級師資分配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