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公佈了對華乘用車與輕型卡車輪胎特保案的救濟措施初步建議:在現行進口關稅(3.4%-4.0%)的基礎上,對中國輸美乘用車與輕型卡車輪胎連續3年分別加徵55%、45%和35%的從價特別關稅。中國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指出,中國政府高度關注,並堅決反對美採取限制我輪胎産品的措施。
該負責人表示,中方已經多次表達堅決反對國外政府援引特保條款對中國産品進行調查的一貫立場。中國輪胎産業通過大量證據材料充分論證,中國生産的輪胎與美國內同類産品不存在直接競爭關係,中國産品的進口並未給美國內産業造成損害,限制中國産品的進口無法解決美國內産業面臨的問題。中國政府也多次在與美相關部門的磋商中表達了上述觀點。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的高額關稅措施建議,缺乏合理性和客觀依據,不僅將嚴重阻礙中美輪胎貿易的正常開展,而且也將損害美國內輪胎消費者的利益。
該負責人強調,在下一階段與美方的磋商中,中方將敦促美方充分考慮該案的實際情況,從中美兩國相關産業的整體利益出發,做出不採取特保措施的決定,不要發出貿易保護主義的錯誤信號。商務部將一如既往地幫助國內産業積極交涉和抗辯,努力為企業創造公平穩定的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