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三江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研究提出《關於切實加強三江源生態保護建設項目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有關單位及部門,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加強管理工作,加大監管力度,確保三江源生態保護和建設工程項目順利實施。
《意見》提出,各地區、各部門和項目法人單位(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企業要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形成合力,做好項目監管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法定建設程序,充分發揮項目法人在三江源生態保護建設工程中的牽頭作用,加強對三江源生態保護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三江源生態保護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監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程招投標的各項法律法規,在嚴格執行三江源工程建設招標方案核準備案制的基礎上,全面規範工程招投標活動;要督促行政轄區內的施工單位切實加強三江源生態保護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和責任體系,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生産工作,特別要加大對施工現場的監管力度,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監理單位要切實承擔監理責任,嚴格落實項目總監負責制,嚴格執行監理規範,嚴格按照工程監理委託合同及監理規劃、細則認真開展工程監理,為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和建設合格工程盡職盡責;要加強合同履約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非法建設行為,並加大工程檢查力度,建立健全誠信信息庫,加快市場誠信體系建設。(作者 解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