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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臺十項政策措施進一步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9日   來源:吉林日報

    為進一步增加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收入,不斷改善民生,近日吉林省政府在已制定實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基礎上,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增加城鄉居民(低收入群體)收入的政策措施》,有10項內容,共需安排資金約12億元。

    ——適當提高城市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從2009年7月1日起,將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標準由月人均190元提高到214元;全省人均補助水平由月人均150元提高到170元。具體標準和補助水平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按照“控面提標”的原則落實。

    ——適當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下半年,要適時提高全省失業保險金水平。各地失業保險金的最低標準由省根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失業保險基金積累等情況,分檔統一確定。

    ——將符合條件的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制定的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吉政辦發[2009]57號)文件要求,下半年要全部完成申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資格認定、待遇審核及發放工作。

    ——擴大城市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範圍並提高補貼標準。從2009年7月1日起,將城鎮低收入住房特殊困難家庭納入租賃補貼範圍。同時,適當提高租賃補貼標準。具體補貼範圍和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

    ——適當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從2009年7月1日起,將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由年人均850元提高到1200元;全省人均補助水平由年人均700元提高到760元。具體標準和補助水平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按照“控面提標”的原則落實。

    ——適當提高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保障水平。從2009年7月1日起,將全省集中供養五保對象保障平均標準由年人均2200元提高到2700元,分散供養人員由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17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

    ——增發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券。為提高農民技能素質,促進轉移就業,今年全省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要力爭達到12萬人。同時,提高培訓補貼標準,由人均500元提高到660元。在上半年已印發0.4億元農村勞動力培訓券的基礎上,下半年再印發0.4億元培訓券。

    ——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今年試點面要達到全省縣(市、區)的10%左右。

    ——啟動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為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指導服務、慢性病防治指導服務、兒童保健、孕産婦保健、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同時,提高城鄉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今年達到全省人均15元。

    ——為低收入生活困難群眾發放慶祝新中國成立60週年一次性補助。國慶節前,對城鄉低保對象和低保邊緣家庭發放慶祝新中國成立60週年一次性補助,發放標準為每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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