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文化部直屬單位辦公司的行為,促進直屬單位所辦公司的健康發展,7月29日上午,文化部在京召開清理整頓事業單位所辦公司工作會議。文化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歐陽堅出席會議並講話。
歐陽堅説,這些年來,文化部直屬事業單位利用人才、專業、技術和設備等條件,興辦了一些公司。這些公司在特定的歷史條件和特定情況下,對於彌補單位經費不足,促進單位發展,繁榮文化藝術,改善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安排一些分流人員等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同時,有些公司還為轉企改制培養了人才,積累了經驗,甚至成為我們當前和今後轉企改制的重要依託。但是也應看到,一些公司也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和隱患,比如,有些公司與單位主業毫無關係,有些監管不力、經營混亂,還有些甚至挂著部的牌子搞非法經營,有些事企不分的公司的企業法人由事業單位的領導或中層管理人員兼任,違反了規定,滋生了腐敗。有些個別公司對外打著文化部的旗號進行經營活動,引起法律訴訟,給文化部造成了直接經濟損失,嚴重影響了文化部的聲譽,也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象。再有個別公司長期盈利不繳,虧損就要補助,已經成為事業單位的包袱。因此,十分有必要對文化部直屬單位所辦的公司進行一次清理整頓。
歐陽堅強調,要充分認識清理整頓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準確把握清理整頓工作的目的和原則。清理整頓公司不是不辦公司,也不是否定公司為事業單位所做出的貢獻,而是為了確保直屬單位所辦公司真正成為單位主業的延伸和有益補充,讓公司更加規範、健康、有序地發展,理順其與單位在人員、分配和資産上的關係,從制度上防範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建立起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使它們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軌道,擺脫原來盲目、無序和不規範的狀態。
歐陽堅説,在清理整頓工作中,一定要遵循以下八個方面的原則。首先,文化部直屬單位所辦公司必須是在完成國家任務的前提下,利用單位的專業、技術和設備條件興辦的,是對單位主業的延伸和有益補充,不允許單純為了創收,盲目興辦與主業無關的公司。其次,各單位所辦公司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依法向工商部門註冊登記,並接受財政、工商、稅務、審計、銀行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本單位的監管,守法經營,依法納稅。第三,各單位所辦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薪酬發放制度和合法的用工制度。第四,各單位所辦公司必須在人、財、物等方面與本單位分開。公司要有獨立法人,單獨核算,單立銀行賬戶,債權債務關係明晰。第五,要確保國有資産不流失和保值增值。各單位不得以事業費投資興辦公司,對於所屬公司的利潤分配,要依據有關政策和法律文件科學、合理制定和執行。第六,各單位黨政領導不得在各類公司兼職,確有必要經批准兼職者,按照兼職不兼薪的原則,不得在公司領取任何報酬,事企人員不能混崗、多頭拿工資。第七,各單位所辦公司原則上不能用文化部的稱謂,並對外不得以文化部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否則,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責任。第八,建立有關責任制。誰主管,誰負責;誰批准,誰承擔責任。
歐陽堅指出,做好清理整理工作,要摸清家底,做到心中有數。各直屬單位要對所辦公司的經營範圍、經營狀況、盈利情況、資産狀況、用人情況以及薪酬分配情況等進行認真核查。通過清理,找出存在的問題,對於發現的問題,不遮掩、不回避,並針對不同公司的不同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辦法。要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防患于未然,徹底消除各種隱患。對於在清理整頓過程中發現的違法亂紀問題,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真調查處理。他要求各單位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清理整頓工作,切實負起責任,一抓到底。
文化部人事司司長高樹勳主持會議。文化部辦公廳、政策法規司、財務司、駐部紀檢組監察局,各直屬單位的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