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頒布後,國家郵政局將做好與《郵政法》配套的法規政策的起草和修訂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和緊迫的任務部署。郵政局《郵政法》宣貫領導小組牽頭,組成專門班子,集中力量研究制訂《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郵政普遍服務標準》、《郵政專營條例》等重要配套法規文件。同時,以《郵政法》為依據,研究制訂郵政通信服務、寄遞安全規範等一批行政規章,集中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清理、修訂工作。
普遍服務司聯合政策法規司進一步修改完善《郵政普遍服務標準》,並反復徵求企業和相關部門意見;正在研究制訂《郵政機要通信郵件寄遞時限和服務規範》、《郵政企業設置和撤消郵政營業場所審批辦法》、《郵政企業停止辦理或限制辦理普遍服務、特殊服務業務審批辦法》等,力爭與新《郵政法》同步施行。
市場監管司聯合政策法規司起草《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條件審核規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在廣泛徵求各界意見,反復修改完善後正在報交通運輸部審議。聯合人事等部門研究制定《快遞業務員職業資格認定辦法》,草擬了《郵政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草案、《郵政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辦法》、《郵政業反恐工作實施意見》、《郵政業禁毒工作實施意見》等。
隨著修訂後的《郵政法》正式實施日期的臨近,國家郵政局各部門正在集中力量,抓緊協調,加快工作進程,確保《郵政法》全面順利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