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代表國家工商總局與越南國家知識産權局局長陳越雄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標及商標相關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這標誌著中越在商標及相關領域正式建立了雙邊戰略合作框架。
合作諒解備忘錄簽署前,付雙建與陳越雄進行了會談。雙方認為,近年來,中越間的經貿往來不斷,知識産權保護領域的關係不斷加深。經過兩個部門的充分準備,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的時機已經成熟。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建立了雙方商標及相關領域的戰略合作關係。下一步,雙方要在合作諒解備忘錄的框架下,儘快研究商標及相關領域合作運行機制,確定合作項目,適時評估合作成果,不斷推動商標戰略從形式到內容、由框架到具體項目的合作。雙方表示,通過這一合作平臺,進一步加深中越兩國人民的傳統友誼。
該合作諒解備忘錄是國家工商總局與境外相關機構簽署的第十個雙邊合作諒解備忘錄。根據該合作諒解備忘錄,雙方將討論商標及其他與知識産權相關的熱點問題,如企業名稱、地理標誌和反不正當競爭;交流相關信息,包括知識産權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開展商標管理和審查、異議、爭議領域的人員交流,分享完善法律體系和審查實踐的經驗;交流有關知識産權機構管理和辦公自動化,以及知識産權數據庫開發的信息和實踐經驗;就在各自國家開展商標權人教育進行合作,包括商標權保護的方法和利用行政執法體系保護商標權;合作開展能力建設活動,包括組織有關商標審查、商標管理以及其他相關問題的培訓、座談會、研討會和學習訪問等。
該合作諒解備忘錄還明確了協商、爭議解決等有關條款。
越南是馬德里議定書的成員國。越南國家知識産權局負責管理全國的知識産權事務。其主要職責是授予並保護知識産權;負責工業産權(商標權)所有權的中止、撤回、取消以及續展工作;工業産權許可備案;保護國有企業和個人在知識産權領域的合法權益;協調其他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保護知識産權,確保知識産權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開展與知識産權信息相關的服務和活動;開展工業産權方面的國際合作等。
越南國家知識産權局各有關方面負責人,國家工商總局國際合作司、法規司、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市場司、商標局、商評委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談和合作諒解備忘錄的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