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公佈了食品市場主體準入登記管理制度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八項制度,並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認真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據悉,為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更好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推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四化建設”,切實維護食品市場秩序,國家工商總局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在認真總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和日常監管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八項制度。這八項制度包括食品市場主體準入登記管理制度、食品市場質量監管制度、食品市場巡查監管制度、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食品市場分類監管制度、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制度、食品廣告監管制度及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協調協作制度。
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做好貫徹落實工作,對貫徹落實中發現的有關重要情況和問題,應及時上報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