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産損失,近日,江西省政府印發出臺了《江西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這是江西省第一部統籌指導各類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為江西省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和工作措施,對不斷規範應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推進救災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江西省是自然災害多發省份,一般年份因災直接經濟損失為80億至120億元左右,佔全省GDP的5%至8%,自然災害已成為制約江西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預案體系建設顯得尤為重要。
《預案》包括預案啟動條件、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災後救助與恢復重建等10部分內容。明確了省減災委員會為全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統籌組織、協調全省抗災救災工作。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災情時,成立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部,下設若干應急工作組。《預案》對啟動條件劃分為可量化的“剛性指標”和不可量化的“非剛性指標”,保證了預案的可操作性。《預案》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設定了4個應急響應等級,分別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每一個響應等級均明確了具體的救災措施。
據悉,江西省各地正積極編制當地自然災害應急預案,並將在近期全面完成。(記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