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至12日,青海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監察廳、省司法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省安監局組成聯合督查組,對西寧市、海東地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開展環保專項行動進行了督查。
督查中,省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針對“兩高一資”行業、鋼鐵行業、涉砷行業環境違法問題整治情況,飲用水源保護區後督察和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整治情況,環保設施運行專項檢查情況和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整治情況,湟水流域環境污染整治情況及環境信訪投訴案件辦理情況等進行了重點督查。從督查情況看,西寧市、海東地區和海西州均按照省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採取掛牌督辦、行政處罰、限期或停産治理、追繳排污費、強化監察和監測等措施,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針對督查中發現的水源地安全隱患、排污企業拖延治理等問題,督查組要求各地各部門儘快完成水源地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並爭取早日批准實施;繼續加大對環境違法企業的查處力度,該關閉的依法關閉,該停産的依法責令停産,該處罰的依法處罰。 (作者 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