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精神,深入推進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按照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2009年工作安排,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下發《關於開展全國教育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發改價檢[2009]2475號),繼續在全國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
專項檢查從10月15日開始,至12月15日結束。檢查時限為2008年秋季開學以來發生的收費行為(具有連續性的重大亂收費行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重點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取消借讀費等政策落實情況;公辦高中“三限”政策落實情況;高校擴大範圍收取研究生學費;學校以改制、中外合作辦學為名亂收費;學校違反自願原則和非營利原則,強制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等行為開展檢查。
通知指出,近幾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要求,各地連續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加大工作力度,堅持標本兼治,教育亂收費蔓延的勢頭得到遏制,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行為進一步規範,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是,教育亂收費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治理成果還不鞏固,反彈壓力不容忽視,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仍需加強。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教育、糾風、監察、財政、審計和新聞出版部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正確估價當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面臨的形勢,認真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進一步做好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維護教育公平,促進教育健康發展。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對發現的問題認真梳理,選擇部分屢查屢犯的學校、拒不糾正越權行為的單位,性質嚴重或具有隱蔽性、典型性的違規收費問題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