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指示和要求,財政部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迅速行動,積極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資金保障工作。部黨組書記、部長謝旭人多次就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進行研究部署,要求有關司局積極做好相關工作。財政部迅速組建了由黨組成員、副部長王軍任組長,辦公廳、預算司、行政政法司、經濟建設司、農業司、社會保障司等有關司局負責人任成員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部內協調機制;制訂了《財政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協調機製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制度》。同時,密切配合相關部門,既堅持程序,又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及時撥付各項甲型H1N1流感防控資金。地方財政部門也按照有關要求,建立協調機制,確保了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反應迅速、信息暢通。
設立專項,提供堅實財力保障
今年4月份以來,針對全球爆發甲型H1N1流感疫情,黨中央、國務院未雨綢繆,果斷決策,明確提出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要求和十項措施。其中,中央財政安排50億元專項資金,用於支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並要求地方各級財政也要撥出專款。甲型H1N1流感防控專項資金的設立,為各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提供了堅實財力保障,讓全國人民吃上了定心丸。
主動出擊,贏得防控時間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我國內地輸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按照“外堵輸入、內防擴散”策略,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6.6億元,用於質檢部門、民航、公安等防控第一線部門購置體溫檢測設備,消毒設備、消毒劑、防護用品及試劑藥品,檢驗檢疫設備,無害化處理等防控物資,加強出入境檢驗檢疫措施,積極支持構築甲型H1N1流感“防火墻”,有力地減緩了境外疫情傳入我國內地的速度和強度,為應對疫情變化贏得了時間、爭取了主動,保障了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最大限度減少甲型H1N1流感對經濟社會的不利影響。
加強監測,防患于未然
針對世界衛生組織將甲型H1N1流感流行預警級別不斷提升直至最高級別,以及我國病例不斷增加的情況,中央財政積極支持疫情監測工作。分兩批補助地方衛生部門3.01億元,將全國流感監測網絡由63家實驗室、197家哨點醫院分別擴至411家和556家,實現了我國流感監測網絡在地市級的全面覆蓋,為掌握我國流感整體流行強度和發展趨勢,及時發現並處置可能發生的甲型H1N1流感暴發疫情發揮了重要作用;撥付農業部0.31億元,用於動物疫情監測、應急物資儲備、疫苗研製評價等工作;撥付衛生部0.63億元,用於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購置甲型H1N1流感檢測必要的檢測設備、對甲型H1N1流感標本進行大規模核酸快速檢測、病毒分離培養、病毒基因變異分析、耐藥性監測等必要的耗材試劑配置等,提高監測檢測能力。
另一方面,積極支持加強疫苗和抗病毒藥物的研製生産。撥付專項資金10.85億元,用於疫苗、抗病毒藥品以及臨床治療器械儲備,確保預防和救治需要。目前,我國已成功研製出甲型H1N1流感疫苗,並按照知情同意、自願、免費原則,作為公共産品免費向社會提供。
明確政策,免除患者後顧之憂
在及時撥付財政防控資金的同時,財政部、衛生部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甲型H1N1流感醫療救治費用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包括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和發熱(點37.5℃)或急性呼吸道症狀的人員到甲型H1N1流感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醫學排查和治療,其發生的醫療救治費用通過上述三種制度按照規定予以報銷。尚未參加上述制度的患者或經上述制度報銷後,個人醫療救治費用負擔仍較重的貧困患者,可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幫助解決。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經辦機構要按規定及時支付醫療救治費用,並做好與當地民政部門醫療救助工作的銜接。境外人員在我國境內發生的醫療救治費用由境外人員自行承擔。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政府指定醫學觀察或隨訪任務發生的相關費用以及本通知下發前墊付的患者醫療救治費用,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妥善解決。醫療救治費用政策的明確,免除了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後顧之憂。
地方財政部門也及時出臺政策,調整預算,加大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投入力度。截至目前,北京市各級財政部門共安排甲型H1N1流感防控資金8億多元,河北省財政廳安排4000多萬元用於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廣東省財政廳安排甲型H1N1流感防控資金4395萬元。
一筆筆財政資金的及時撥付,增強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信心,穩定了人心,保障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有力開展。下一步,各級財政部門將根據黨中央、國務院以及應對甲型H1N1流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決策部署,繼續高度重視,積極主動,為打贏甲型H1N1流感防控這場硬仗提供堅實的財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