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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就擴大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11日   來源:外匯局網站

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
就擴大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答記者問

    一、問:什麼是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

    答:本次擴大試點的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是指境內非金融類一般工商企業,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在試點地區提供面向境內外個人的外匯換人民幣、人民幣買外匯的雙向兌換服務。

    國際上,個人本外幣兌換市場一般由銀行網點、特許外幣兌換商和外幣代兌機構組成,針對不同客戶人群和客戶特點構成多層次的服務體系。我國辦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的經營機構屬於特許外幣兌換商,類似于境外的找換店。

    二、問:為什麼要擴大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試點?

    答:允許銀行之外的一般工商企業辦理本外幣兌換業務,是完善個人兌換服務、豐富外匯市場主體、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一項重要舉措。2008年8月2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北京、上海各選擇一家特許機構進行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試點,取得了預期效果,各界反響良好,提出進行試點的地區和機構較為踴躍。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包括北京、上海在內的13個省市自治區、4個計劃單列市擴大試點,增加試點機構數量,允許跨地區連鎖經營,簡化兌換手續,實施統一監管。上述試點地區有的是涉外經濟發達、人員往來頻繁的地區,有的是邊境口岸城市或旅遊中心城市,還有的是國家政策扶持地區,都有一定的兌換需求。

    擴大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能夠彌補我國個人本外幣兌換服務的不足,形成銀行、特許經營機構和外幣代兌機構利用各自優勢為不同客戶群體提供多樣化個人本外幣兌換的服務網絡,更好地服務於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的需要。

    三、問:申請辦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需要哪些條件?審批程序有哪些?

    答:首先,個人不能申請辦理此項業務,必須是一家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一般性商業企業(內外資均可)。企業註冊資本金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外資為等值外匯),並從事外幣代兌業務六個月以上。其次,企業內部需要有一定數量的了解外幣兌換業務和外匯管理政策的從業人員。再次,企業需要有適合開展業務所需的場地、系統、設施及安全保障,尤其是應該具備與全國統一的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連接的軟硬體條件。

    具備上述條件的企業可向註冊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分局”)報送申請材料,外匯分局收齊材料後,對申辦企業是否具備經營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的條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當地個人本外幣兌換市場的實際需求、申請機構的風險控制能力等客觀條件,把握審批節奏並適當調節經營機構的數量。

    四、問: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有哪些管理內容?

    答:這次擴大試點,總結了前期試點經驗和對特許經營機構的監管要求,制定了全國統一、規範的試點辦法,同時兼顧合規性和便利性。主要包括:一是要求經營機構需通過個人結售匯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兌換業務,將每個客戶的兌換納入個人結售匯年度總額控制;二是為體現小額兌換的特點,限定特許經營機構對單一客戶當天累計兌換金額不得超過5000美元;三是要求經營機構的所有經營活動通過外匯備付金賬戶進行,並對外匯備付金實行限額管理;四是要求經營機構按月向外匯分局報送兌換業務相關報表,履行國際收支、反洗錢等統計報告義務;五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根據適應市場需求合理佈局、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的原則,把握審批節奏、調節機構數量,由點及面有序推進試點工作。

    五、問:目前個人本外幣兌換市場已有銀行網點和外幣代兌機構,特許經營機構的特點是什麼?

    答:我國去年個人本外幣兌換(又稱結售匯)量約有1700億美元,其中境外個人兌換量約有240億美元,市場潛力大、需求多樣化。特許經營機構與銀行網點和外幣代兌機構在個人本外幣兌換市場上是既相互競爭、又相互補充的關係。與其他兩類機構相比,特許經營機構具有以下特點:一是目前外幣代兌機構90%設在涉外賓館酒店內,主要作為賓館酒店的配套服務設施,滿足住店客戶結算時的外幣兌換需求,銀行網點普遍集中在對公業務和居民密集區,而在機場、酒店、風景區等非居民集中的消費場所則網點設置較少,特許經營機構能夠根據市場需要設置網點。二是銀行網點一般有營業時間限制,部分節假日甚至不營業,外幣代兌機構服務區域有限,而特許經營機構能夠根據市場的需求隨時延長營業時間,部分設在機場的網點能夠24小時營業。三是相比于外幣代兌機構,特許經營機構具有雙向兌換及自主定價能力,而且人員專業化程度較高,能夠識別主要國家貨幣現鈔,及時掌握新的防偽技術,並具備基本的外語溝通能力。

    六、問:此次擴大試點的地區有廣西、雲南、新疆等邊境省份,請問邊境貿易結算是否可以利用此次試點提供的服務?

    答:此次擴大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試點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個人,特別是滿足進出境頻繁地區人員的外幣兌換需求,體現小額、便利的特點。本次試點將邊境省份列入擴大試點地區範圍,鼓勵設立在邊境口岸城市的特許經營機構加挂周邊國家和地區貨幣進行收兌,如果該貨幣無法通過開戶銀行平盤,還允許特許經營機構選擇其他渠道平盤,這將有利於引導當地合理的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需求進入正規渠道,從源頭抑制非法外匯交易,但可能難以完全適應邊貿結算的需要,邊貿結算應該仍主要通過銀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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