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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農村綜合改革進入實施階段 鄉鎮債務化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25日   來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海南省農村綜合改革工作進展順利,18個市縣已經全部制定出改革方案並進入實施階段。這是記者11月24日從海南省財政廳獲悉的。

    所謂農村綜合改革,就是海南省鎮級機構逐步轉變政府職能,精簡機構人員,提高鎮級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加快建立規範、協調、透明、高效的鎮級行政管理體制。鎮級政府把工作重點由過去的生産經營、催種催收等具體事務,轉到對農戶的示範引導、提供政策服務及營造發展環境上來,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據介紹,海南省農村綜合改革主要涉及鄉鎮機構改革、人員分流安置、鄉鎮財政管理改革、農村義務教育管理改革、控制鄉村債務等工作內容。目前,各項工作都在穩步推進。

    鄉鎮機構精簡瘦身。以瓊海博鰲鎮為例,在行政機構設置上,博鰲鎮改變與上級單位對口的做法,成立黨政綜合辦公室等3個內設機構。全鎮僅有黨政幹部27名,比市核定編制減少37%。在事業單位改革上,對“七站八所”等進行整合,將涉農的農技、農機、畜牧獸醫、林業、水保站等合併組建農業服務中心,將廣播、文化、勞動保障站等合併組建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在人員安置問題上,18個市縣都出臺了人員安置方案。另外,省財政已于2008年底安排5000萬元資金,一次性用於全省鄉鎮農口事業單位拖欠養老保險費部分,並將改革後的人員和工作經費新增支出納入一般性轉移支付範圍。此舉對人員分流安置起到了重要經費保障作用。

    鄉鎮財務規範透明。目前,各市縣都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結合鄉鎮機構改革需要,依法界定了鄉鎮府事權範圍,明確各自財政支出責任。在此基礎上,推行了“鎮財縣管”和“村財縣管”等模式,規範了鄉鎮和村級財務。

    化解鄉鎮債務。鄉鎮債務是推行農村綜合改革的一道“攔路虎”。從今年以來,海南省各市縣在財政幫助下,積極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18個市縣共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2.07億元,佔全省債務總額的49.6%。(記者 陳嵐樺 通訊員 興利 徐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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